專利評價報告是每個接觸過專利的人都聽過或者知道的事情,尤其是想要維權時,突然發現專利評價報告是很難繞過去的坎,今天我們來聊聊專利評價報告。
前面講過,基于自身的客觀現實,中國為促進廣大勞動者勤思苦干,專門設置了一個實用新型專利用來保護實用的新的技術發明點,這個設置極大的降低了專利申請的門檻,激發了廣大勞動者的申請熱情。中國人口基數是極其龐大的,即使只有1%的勞動人民想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數量也是天文數字。2022年,全國授權發明專利79.8萬件,實用新型專利280.4萬件,外觀設計專利72.1萬件。這個海量數字導致根本無法配備足夠人員進行審查工作,因此,按照中國專利法的規定,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采用登記制,只有發明專利采用實審制。
登記制的含義就是國家不會管你專利的內容,只要你符合專利登記的文件要求,國家就會給你發放專利證書。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登記的專利內容到底是原創的先進的,還是抄襲的落后的呢?如果你的權利是抄襲的或者落后的,法律就不應當給你創新獎勵,就不會保護你的專利權。但是審理專利侵權案件的法院并不從事任何生產活動,可以說法官對于所有創造技術的行業都是外行,那法官憑什么來認定你的先進性和可保護性,憑什么判你勝訴呢?
為了解決登記制和創新獎勵之間的矛盾,國家設置了專利評價報告制度。法院的法官不懂各個行業的技術很正常,但是作為專利審查機關的各個審查員必須要懂,那就由審查員來出具專門的書面報告向法庭和社會闡述這個專利到底是不是先進的,之前到底是否存在類似技術方案,這個書面報告就是專利評價報告。
專利評價報告是對專利穩定性的一次檢驗,依權利人的申請而啟動,只有正面和負面兩種結果。審查員會通過檢索該領域的在先專利,結合自己的經驗知識,對專利技術方案進行綜合評估,確定該專利是否能獲得創新獎勵。按照民訴法的規定,專利評價報告不是專利維權訴訟的必要文件,理論上缺失專利評價報告不會影響專利維權訴訟。但是,當中國人講“但是”的時候意味著前面那句可能是廢話,權利人勝訴后才發現該專利并不值得被獎勵,那專利權人就得到了本不屬于自己的創新獎勵,有違公平正義和創新獎勵的立法精神。為了維護社會穩定,避免出現不當獲利,現在越來越多的法院將專利評價報告作為案件審理的前提,法官的這種要求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因為民訴法還講了,當法院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權利人提供專利評價報告。所以,專利評價報告對案件審理結果至關重要,這是法院審理該案件的基本前提,專利評價報告是正面的法院就會讓你獲得創新獎勵,專利評價報告是負面的法院就會動員你自動撤訴或者駁回起訴。
這里可能有人會說,我偷偷做個評價報告,如果是負面的,我誰也不告訴,法院不就不知道了嘛,被告也不知道。這里要強調一下,專利評價報告是個專有名詞,只有國家專利局蓋章出具的報告才能叫專利評價報告,非國家專利局給的只能叫專利檢索報告,不屬于法律指定的文件。現在中國專利局采用電子數據系統,專利電子系統中有一個專門的模塊叫費用信息,只要你交給國家專利局的錢都會在費用信息中顯示,不管是申請費、年費還是專利評價費。最重要的是,這個專利電子系統是對外公開的,是行政公開的具體形式,所有人都可以登陸查詢,所有人中就包括了你的被告。被告用費用信息的截圖向法院證明你繳納過專利評價報告,那么法院就必須命令你提供專利評價報告,如果拒絕提供,法院就可以推定該專利不穩定,進而駁回你的專利訴訟,甚至被告會反訴你惡意訴訟。所以,隱瞞負面專利評價報告的行為不但不會讓你獲得勝訴,反而可能會遭受反訴的損失,是非常不可取的。
說到這里,大家有沒有覺得之前以為專利登記制會導致的漏洞好像沒有那么容易鉆?隨便取得一個專利證書就到處起訴掙錢的致富之路好像走不通啊!國家立法機關人才匯聚,怎么可能隨便給你留下一個那么大的漏洞,每部法律都是充分考慮才出臺的。中國起步晚,技術不發達,所以中國專利立法時新增了一個實用新型專利來鼓勵創新,允許專利權人利用專利維權變現創新獎勵。中國人口基數大,國家無力一一審核,所以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采取登記制,以此來緩解新增權利對專利管理機關的工作壓力。專利維權變現必須經過法院審理,法院強制要求提供專利評價報告,權利人必須回頭找專利局申請評價報告,同時通過專利費用信息將申請評價的動作向社會公開,法院只對獲得正面評價報告的權利人進行創新獎勵,負面評價報告相當于封死專利變現途徑。不創新只抄襲的權利人不但不能得到創新獎勵,反而要賠上專利申請費、服務費、年費、評價費、公證費、律師費等費用,基本一個專利的費用現金損失可能達到上萬元,國家就可以通過這種損失機制來阻嚇不誠信的申請人。整套體系運轉下來,真正創新的人可以獲得國家給的創新獎勵,一心搭便車掙快錢的人只能賠上前期投入,這就是專利立法精神的完整體現。
一部法律的出臺不是隨隨便便的,游戲規則的設置也不是拍腦袋決定的,必然有無數人才和精英進行過反復推演,掙快錢的方式都寫在刑法里,已經明碼標價的寫好了代價。還是那句話,守法必有獎勵,違法必有代價,擅用法律,善用法律,要相信法律相信國家。